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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鲁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淄博鲁宏人才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劳务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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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业务发展需要,现由淄博鲁宏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15名,派至淄博鲁山景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专业、数量及其他要求

(一)景区运营岗(9人):负责承担新媒体运营、活动执行策划、景区售票、观光车驾驶、设备维修工等工作。

(二)酒店服务岗(6人):其中厨师长1人,厨师1人,宾馆服务员4人。

1.学历要求:不限

2.年龄: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以上岗位特别优秀者,有2年以上同行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一)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用工制,签定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二)薪酬水平

不低于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作地点

淄博市博山区

、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岗位任职所要求的专业能力,服从公司安排分配,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五)学历、学位、年龄、工作年限要求已注明,且学历和学位相关证书应于202312月底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为: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

报名地点:淄博鲁山景区售票处。

3.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信息验证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的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只能考一个岗位(不允许重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统一告知。

 (三)面试

 1.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电话告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采取结构化与半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以及语言表达、灵活应变、情绪控制、上进心与责任感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招录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

 3.面试成绩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予以通知;

 4.如报名人员过多,将酌情决定是否对部分或全部岗位增加笔试或履历评价环节,届时相关安排及规则将通过网站公告的形式发布。增加环节只是作为限制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指标,不带入面试环节,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1.组织体检。公司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组织考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学历、职业资格证件进行核查,对工作背景进行调查,严格审核档案。如果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对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公司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将综合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特别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三)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解释等。

(四)本招聘公告由用工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3964435286(李经理)。

 

                   淄博鲁宏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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